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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56:中国医药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冷八夜

(发表于: 中国医药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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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0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邮政编码100025电话:(86-10)5809-1000传真:(86-10)5809-1100关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医药”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起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根据前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1.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于2017年4月19日14点在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美康大厦会议室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于2017年4月19日上午9:15~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2.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3月2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报刊和指定网站上刊登了《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公告》”),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联系人等事宜进行了公告。(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高渝文先生主持。2.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14点在北京市东城区光明中街18号美康大厦会议室举行。3.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上午9:15~15:00。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12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东8人),代表股份606,701,25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6.7814%。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它相关文件符合形式要件。2.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计102人,代表股份166,224,6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5.557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由有权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一)表决程序1.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2.本次投票表决结束后,由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清点表决情况,并由清点人代表……[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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