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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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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17-04-22 07:25 上海证券报 0 收藏原标题:鹏起科技[股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鹏起科技鹏起B股[股评] 编号:临2017-032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起科技”)于2017年4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5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2017年4月20日,公司公告称,公司股东宋雪云通过天勤十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天勤十号)增持公司股票5420.2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09%。增持后,宋雪云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鹏起科技32025.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7%。同日,宋雪云及一致行动人披露增持计划,拟于6个月内以4亿元-4.7亿元资金增持鹏起科技股份。现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7.1条的规定,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一、根据公司披露,截至目前,宋雪云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8.27%的股份,鼎立集团持有公司11.43%的股份。请公司结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有关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规定,向股东宋雪云及一致行动人、鼎立集团核实,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公司是否仍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并说明理由。二、根据公司公告,宋雪云通过玺瑞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嵌套天勤十号单一资金信托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请公司补充披露采取双重信托计划嵌套投资的原因,说明玺瑞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否存在优先劣后的结构化安排,以及相关安排是否合法合规。三、根据公司公告,宋雪云通过天勤十号增持公司股份,且宋雪云及一致行动人未来继续通过玺瑞23号实施增持,请公司向股东宋雪云及一致行动人核实并披露,宋雪云认购玺瑞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来源、资金是否到位;玺瑞23号相关信托计划的具体信息,包括成立条件、委托人/受益人名称、信托本金来源和金额、担保安排、预期收益率、信托资金运用时间、信托计划存续期限、信托利益分配安排以及信托计划兑付资金来源等,并说明玺瑞23号设立及资金运用的最新进展,并提示相关风险。四、根据公司公告,玺瑞2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预计存续期限为12个月。请宋雪云及一致行动人说明信托计划到期后,对所持股份的处置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并提示相关风险。五、请公司向股东宋雪云及一致行动人核实并披露,股东增持股份后,是否存在将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质押的计划或安排。请你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之前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4月22日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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