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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34:中技控股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缪以指

(发表于: 富控互动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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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04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中技控股 编号:临2015-083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控股”或“公司”)于2015年11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5]77号,以下简称“监管决定”),并已于2015年11月24日对该事项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临2015-079号公告。收到《监管决定》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对关于监管决定中所提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对照《监管决定》要求落实整改。2015年12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一、《监管决定》指出:201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部分分、子(孙)公司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制造协议》、《租赁协议》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将下属制造板块厂房等出租,并委托加工生产其主要产品,协议预计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但公司未披露该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情况说明:为使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桩业”)提高运营效率,集中主要资源着力增强产品品牌的影响度、技术研发的领先度以及市场开拓的有效度,切实提升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引领桩基行业的发展,公司拟尝试进行生产模式的转变。201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技桩业下属部分分、子(孙)公司与受托方签订短期的《委托制造协议》、《租赁协议》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将下属制造板块厂房等出租,并委托加工生产其主要产品,以上短期协议的有效时间为2014年7月-9月。经过1个多月的运行,上述短期《委托制造协议》、《租赁协议》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运行顺利。201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技桩业下属部分分、子公司与相关公司签署长期的《委托制造协议》、《租赁协议》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2014年9月1日,公司签署了上述相关协议,协议履行期限为三年或不超过三年,协议生效条件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14年10月13日,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部分分子公司签署委托制造及相关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整改措施:现对上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技桩业下属部分分、子(孙)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与受托方签订短期的《委托制造协议》、《租赁协议》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具体内容补充披露如下:一、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一)合同标的情况1、委托制造协议标的委托制造协议标的为委托方发出的生产订单。委托方或委托方分、子公司根据所承揽项目的具体情况向受托方发出生产订单,生产订单包含委托方所需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方式等。2、租赁协议标的租赁协议标的为中技桩业下属部分分、子公司厂区内的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码头及机器设备、办公设施和交通设施等。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标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标的为许可方授权给被许可方的专利。(二)对方当事人情况:详见下表注册资法人注册地址 本/人民公司名称 类型 /负责 营业范围 股东/主要办公地点 币:万元……[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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