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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37:东方明珠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弓专破

(发表于: 东方明珠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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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3-18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2016-014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吸收合并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40号)核准,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完成后更名为“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向上海文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银文化(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及中民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8,356,4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2.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25,000,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3951号验资报告。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世影业”)与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于2016年3月17日在上海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岸传播”)与保荐机构及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于2016年3月17日在上海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单位:元人民币序号 开户单位 开户行 账号 存储金额上海尚世影业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1 03002652993 500,000,000.00有限公司 司徐汇支行上海五岸传播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2 31001505400050030873 200,000,000.00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一)协议主体:1、三方监管协议1甲方1: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甲方2: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甲方1及甲方2统称“甲方”)乙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丙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三方监管协议2甲方1: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甲方2: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甲方1及甲方2统称“甲方”)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丙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协议主要内容1、甲方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将专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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