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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50:锦江投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郗局祥

(发表于: 锦江投资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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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10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目录一、会议议程二、会议审议事项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三、大会现场表决办法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名称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 2016年9月22日上午9:30会议地点 上海龙柏饭店二楼莲花厅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 邵晓明 董事长 会议法律见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会议进入审议阶段,并请相关人员作如下报告: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二、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和发言会 三、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股份数情况议 四、工作人员宣读《大会表决办法》议程 五、会议对以上议案报告进行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六、主持人宣布休会10分钟七、工作人员宣布现场会议的表决结果八、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宣读现场会议部分的《法律意见书》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016年9月22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调整,以及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出如下修订:修订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第十条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首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执行总 席执行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修订条款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股东、董事、监事、首席执行 首席执行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官、首席运营官(执行总裁)和 员。……[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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