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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82:南京新百关于签订医疗服务产业并购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禄妾灯

(发表于: 南京新百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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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9-07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医疗服务产业并购基金合作框架协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大风险提示:本框架协议不构成实质性约束。本协议仅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百、本公司或公司)参与合作设立医疗服务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或医疗服务产业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不构成实质性约束。本次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的初步意向,该基金的实施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协商谈判,并签署正式协议,目前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的并购基金的资金来源尚未确定,出资进度尚不可知,存在资金筹集不足及资金募集时间不确定的风险。公司认购并购基金份额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其他方的资金来源为各方自有资金及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自筹的资金,不存在利用拟收购标的的股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存在资金筹集不足及资金募集时间不确定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并购基金尚无拟收购标的。本协议各方尚未就并购基金拟进行收购的相关事项与潜在交易对方进行谈判,也尚未和交易对方签订相关协议以及商谈具体条款,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私募基金作为本并购基金参与方,资金来源尚不确定。如并购基金参与方需对外募集资金,将严格遵守《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占比较小,对公司影响有限。本公司参与的并购基金份额占基金总额不超过10%(认购金额不超过4亿)并且公司不控制拟成立的并购基金。同时上述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参与并购基金出资额较低,对上市公司影响有限;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具体条款尚待签署正式协议约定。公司拟与各方在本框架协议签署后的2个月内,商谈与签署正式的《合伙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有关出资金额、出资时间、盈利模式、退出机制、利润分配方案将由正式签署的《合作协议》具体条款进行约定。一、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一)医疗服务产业并购基金合作的背景与目标南京新百拟与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南京盈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鹏资产)、上海君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政投资)共同设立医疗服务产业并购基金,以医疗技术及医疗服务行业为合作方向,共同出资设立医疗服务产业并购基金,并以医疗服务产业并购基金作为南京新百在医疗健康板块的发展平台。(二)医疗服务产业并购基金基本情况1、基金发起人:由南京新百、三胞集团、盈鹏资产及君政投资等机构负责发起,各方的出资均为自有资金及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自筹的资金。由南京新百、三胞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由盈鹏资产与君政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外执行合伙事务。2、基金的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3、基金的名称:暂定为南京盈鹏蕙逸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基金规模及各方出资比例:并购基金的出资总额拟定为人民币40亿元。其中,其中南京新百认购出资拟不高于4亿元, 三胞集团认购出资拟不高于11亿元,盈鹏资产、君政投资及其推荐的主体认购出资拟不低于25亿元。上述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出资时间并购基金的盈利模式、投资后的退出机制及利润分配方案由各方协商确定,以未来签署的《合伙协议》等为准。根据本框架协议的约定,如并购基金成立后,未能在基金募集完成后的一年内开展拟进行的投资,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的份额将转让或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回购。5、基金期限:经营期限暂定为两年,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即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如经营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基金投资项目仍未全部退出,经基金管理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基金可以延长经营期限,但合伙企业累计存续期限不得超过三年。6、经营范围:对医疗技术及医疗服务,以及其他相关健康产业的股权投资(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7、投资限制:医疗服务产业并购基金的投资业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直接或间接开展向他人提供贷款、对外担保、房地产投资、捐赠及法律、法规以及合伙协议明确禁止从事的其他事项。8、管理模式:盈鹏资产与君政投资为医疗服务产业并购基金的管理人,负责管理医疗服务产业并购基金的日常事务;……[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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