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中国高科股吧 > 600730:中国高科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与遵义医学院合作办学的进展公告 返回上一页

600730:中国高科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与遵义医学院合作办学的进展公告

籍讫炊

(发表于: 中国高科股吧   更新时间: )
600730:中国高科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与遵义医学院合作办学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6-08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与遵义医学院合作办学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高科”)控股子公司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教育”)出资325万元人民币与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观臻”)、同森教育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森教育”)、贵州贵安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安金投”)、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富华明”)共同设立高科教育(潍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科教育潍坊基金”)。此次投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此次投资金额没有超过公司净资产5%,属于经营班子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因此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高科教育出资10万元人民币与高科教育潍坊基金共同设立高科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教育科技”)。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此次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高科教育科技与遵义医学院签订了关于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合作办学的协议。一、对外投资概述1、设立高科教育(潍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为加快公司战略转型进度,充分发挥公司投资控股平台的作用,2016年4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科教育与上海观臻、同森教育、贵安金投、东富华明签署《高科教育(潍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人民币65,000万元设立高科教育潍坊基金,作为公司搭建教育产业股权投资与并购重组的平台。中国高科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经营班子授权的议案》,明确了对经营班子的授权范围“2015年度单笔重大投资及资产处置不超过投资发生时公司净资产5%的项目,由经营班子负责”。此次投资事宜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且实际投资金额没有超过公司净资产5%,因此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2、设立高科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以及合作办学的需求,2016年4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科教育与高科教育潍坊基金签署《高科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以下简称《出资协议》),拟分别出资人民币10万元和990万元,共同设立高科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与遵义医学院合作举办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医学与科技学院”)的重要平台。由于公司董事、总裁郑明高先生同时担任高科教育潍坊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高科教育潍坊基金公司为关联法人,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此次投资金额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3、高科教育科技与遵义医学院合作办学的基本情况在《合作承办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协议书》的基础上,2016年6月6日,高科教育科技与遵义医学院签订了《遵义医学院与高科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关于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合作办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办学协议》),双方合作承办遵义医学院医学与科技学院。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1、高科教育(潍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金:人民币65,00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郑明高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凤凰路6号高科教育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人民币325万元,占比0.5%;同森教育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975万元,占比1.5%;上海观臻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4,950万元,占比23.0%;贵州贵安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9,500万元,占比30.0%;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29,250万元,占比45.0%合伙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50年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及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以工商登记核准的信息为准)2……[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