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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S前锋2016年年度报告有关股改的段落

白旃

(发表于: S*ST前锋股吧   更新时间: )
(最新)S前锋2016年年度报告有关股改的段落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适用 不适用A、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1)重大资产重组2007 年 2 月 9 日,本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本公司拟以全部资产及负债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1.6337%的股权和现金 6,117.79 万元进行置换,以新增股份的方式向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置换取得剩余 88.3663%的股权,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和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完成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转移至本公司,其现有全部业务由本公司承接,本公司将转型为证券公司,并拟将注册地迁往北京市。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京国资改革字〔2007〕2 号文号)批准,但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结合股权分置改革方可实施。(2)股权分置改革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本公司董事会于 2007 年 1 月 23 日编制了《成都前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以下简称“股改方案”),根据股改方案,本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将结合前述重大资产重组进行,具体方案为:吸收合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流通股股东2016 年年度报告121 / 128按 1:0.6 缩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吸收合并和缩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8 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 亿股的新股。上述股改方案拟在前述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2016 年 9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筹划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的重大事项,截止本报告日该重大事项正在进行中。截止报告日,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未变动,能否最终实现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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