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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5:新华锦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班君

(发表于: 新华锦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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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15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16-037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华锦”)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川控股”)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新华锦无限售流通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 股东基本情况1、股东名称:山东海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股份来源:截止本公告日,海川控股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035,4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0%,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2012年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向海川控股发行股份数量为6,061,785股,2015年5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海川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至9,092,678股,2015年6月19日公司回购了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中海川控股因未完成业绩承诺而补偿的股份57,203股,致海川控股持有公司数量减少为9,035,475股。3、因海川控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锦集团”)皆为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海川控股与鲁锦集团为一致行动人。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原因:海川控股根据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9,035,47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0%。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5、减持的价格:参照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定价规则及根据行情价格择机减持。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海川控股于2012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获得本公司新增股份时承诺:自公司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本公司回购。2015年11月23日,海川控股持有的上述重组新增股份已上市流通,流通数量为9,035,475股,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上述承诺。除此之外,海川控股并没有限制股份转让的其他承诺。四、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2、海川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海川控股承诺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备查文件海川控股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新华锦无限售流通股份的告知函》。特此公告。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6年7月15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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