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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40:山西焦化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

蒲面

(发表于: 山西焦化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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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05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5-038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切实做好辖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煤集团”)近日向公司发出了《关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焦化业务整合的承诺》(以下简称“新承诺”),提议变更其2007年、2011年所作的《关于避免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和《关于集团内部焦化业务整合的承诺》,并以“新承诺”代替原承诺的履行。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有关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一、焦煤集团原承诺情况1、2007年2月26日,山西焦煤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国资改革〔2004〕96号文件精神,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重组,本公司全资或控股的下属子公司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霍州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均有焦炭生产、经营业务,本公司自重组完成后一直采取多种措施防止下属子公司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下属子公司的焦炭生产、经营业务的重组,彻底消除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本公司承诺并保证其本身,并将促使本公司全资或控股的下属子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与你公司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发生,致使同业竞争变成可能或不可避免时,在同等条件下,你公司享有投资经营相关项目的优先选择权,或有权与本公司共同投资经营相关项目;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你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将承担由此给你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2、2011年11月18日,山西焦煤集团出具了《关于集团内部焦化业务整合的承诺》。内容如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独立焦化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焦炭产能360万吨以及30 万吨焦油加工、20 万吨焦炉煤气制甲醇、10万吨粗苯精制等生产能力,是山西焦煤集团企业中焦炭生产规模最大、相关附属化工产品回收并深加工能力最强、技术装备最先进、焦-化产业链最完整的焦化企业。2004 年,山西省人民政府、省国资委决定由焦煤集团对山西焦化集团进行了战略性重组。重组完成后,山西焦煤集团下属子公司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焦煤集团五麟煤焦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麟煤焦”)、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霍州中冶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州中冶”)、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西山煤气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山煤气化”)、唐山首钢京唐西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唐焦化”)有少量、规模较小的焦化经营业务。上述焦化业务中除京唐焦化是附属于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的钢铁焦化企业外,其余焦化业务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少量重叠情况。根据山西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全省在十二五期间不再新增焦炭产能,淘汰落后工艺、装置置换出来的焦炭产能将向重点发展的焦化企业集中;到2011 年底全省焦化企业家数减少到150 户内,削减产能2000万吨;到2015 年,全省焦化企业家数减少到60 户以内,削减产能4000 万吨;形成1000 万吨级特大型企业2 户,500 万吨级大型企业5 户,前10 位焦化企业产能占全省比例达到60%以上;同时大力推进化工产品回收及深加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针对上述情况,山西焦煤集团已将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确立为集团内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生产经营业务整合发展的平台,并承诺于“十二五”期间通过收购兼并、业务转让、资产注入、委托经营等方式将集团控制的五麟煤焦、霍州中冶、西山煤气化等其他焦化类企业或相关资产、业务逐步进行整合,推动产业升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内部焦化行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山西焦煤集团提议变更承诺及其原因……[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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