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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0:江中药业关于对外转让江西九州通51%股权的进展公告(2015/12/11)

从卉甚

(发表于: 江中药业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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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11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5-040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转让江西九州通51%股权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为集中资源发展医药工业,专注高效业务,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公司将对外转让持有的江西九州通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九州通)51%股权。2015年11月9日,公司将所持有的江西九州通51%股权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格6673.36万元,挂牌期为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2月4日17:00。在挂牌期间,只有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通集团”)1 家意向受让方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办理了报名登记手续。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9日、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2月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拟对外转让江西九州通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关于对外转让江西九州通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关于对外转让江西九州通5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2015年12月9日,公司与九州通集团就江西九州通51%股权转让事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合同主体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产权转让的标的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江西九州通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三)产权转让的价格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6,673.36万元转让给乙方。(四)产权转让的方式上述产权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市挂牌,采用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人和转让价格,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五)产权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条件(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此交易保证金在乙方被确定为受让人后全部不计利息转为本合同定金。(2)乙方须在签订本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标的转让价款,定金不计利息冲抵部分转让价款,但定金性质不变;上述款项付清后方可办理产权交易手续及股权过户手续。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一律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开设的独立结算账户,根据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进场结算。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支付完毕上述款项或履行相关义务,即视为乙方违约并自愿放弃受让资格,其交纳的定金及已支付的转让价款均不予退还并归甲方所有,所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本标的。(六)产权交割事项1、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产权转让清单”,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2、经甲、乙双方约定,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9月30日。由评估基准日起至产权或资产转让的完成日止,其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乙方按持有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七)权证的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共同配合,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转让产权的权证变更手续。(八)产权转让的税收和相关费用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挂牌公告费、甲方经纪公司收取的佣金由甲方承担,产权交易手续费、乙方经纪公司收取的佣金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办理工商变更等手续,相关权证变更手续费由乙方承担。(九)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随相应比例股权转让而转移。(十)产权转让涉及的企业职工安置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标的企业员工均为社会市场化聘用合同制员工,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员工身份置换,不涉及标的企业人员安置问题。(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标的企业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5】第206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乙方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的期限,甲方及标的企业对乙方实施的尽职调查将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乙方……[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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