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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68:宁波富邦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祝其

(发表于: 宁波富邦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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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04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16-047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富邦”)于 2016年 7 月2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告》。2016年8月2日下午15:00,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魏会兵主持,出席说明会的人员有:一、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徐明。二、媒体代表:中国证券报浙江区负责人周文天、记者高晓娟、赵浩;上海证券报记者吴绮玥、陶君、徐汇、奚超;证券时报记者李小平、朱戴兵;证券日报记者方佳;证券市场周刊红周刊记者承承;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张婧熠;上海金融报记者陈健;第一财经电视记者王易帆;东方财富网记者郭唯玮;财新传媒记者张榆;澎湃新闻记者唐莹莹。三、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控股”)董事长宋汉平、董事长特别助理宋凌杰、财务总监陈炜。宁波富邦董事长郑锦浩、总经理宋汉心、董事会秘书魏会兵、独立董事王红珠、财务总监岳培青、监事会主席韩树成、证券事务代表岳峰。成都天象互动数字娱乐有限公司、成都天象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象公司”或“标的公司”)总裁何云鹏、副总裁张普、副总裁蒙琨、副总裁周星佑、副总裁杜伟、财务负责人邓恒等。标的公司投资者股东陈琛、成都鼎兴量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宇航、新余欧姆量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航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总监侯昉等。四、相关中介机构代表: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周依黎、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王茜、项目财务顾问协办人汪晶;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沈建萍、倪金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张燕、高级经理刘炳晶、项目经理罗祥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石来月、项目经理张宁。本次媒体说明会的见证律师为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费震宇、戴宁。公司相关人员在说明会上详细介绍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就市场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解答。本次说明会公司还通过“上证e访谈”提前对媒体和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收集,在整理汇总的基础上,在媒体说明会上予以统一答复。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主要发言、问题及答复情况整理如下:1、宁波富邦董事、董事会秘书魏会兵介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2、富邦控股董事长宋汉平对于重组必要性、交易定价原则、标的资产估值合理性情况说明;3、宁波富邦独立董事王红珠陈述本次重组预案阶段的有关独立意见;4、天象公司实际控制人、总裁何云鹏对标的资产的行业状况、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业绩承诺、业绩补偿承诺的可行性及保障措施等进行说明;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王茜代表独立财务顾问对其在职责范围内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发表了意见。鉴于上市公司在最近五年内由于信披原因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按照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秘书魏会兵说明了相关事项的整改情况,并阐明其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影响。五、回答现场提问;具体内容请详见附件:《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问答实录》。六、宁波富邦董事会秘书魏会兵答复公司通过“上证e访谈”渠道在本次媒体说明会前收集的问题。七、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费震宇发表意见。本次说明会由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费震宇、戴宁现场见证,并就本次说明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的通知、召开程序、参会人员及信息披露等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的有关规定。八、宁波富邦董事会秘书魏会兵致答谢词。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召开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在易互动刊载本次说明会文字记录。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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