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宋都股份股吧 > 600077:宋都股份:平安汇通宋都股份员工持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返回上一页

600077:宋都股份:平安汇通宋都股份员工持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郝烟珠

(发表于: 宋都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600077:宋都股份:平安汇通宋都股份员工持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3-19

合同编号:平安汇通宋都股份员工持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人: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补仓义务人: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目录一、前言......2二、释义......3三、声明与承诺......6四、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8五、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分级......9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初始销售......11七、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14八、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退出、违约退出和非交易过户......15九、当事人及权利义务......17十、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登记......23十一、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24十二、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33十三、资产管理计划的财产......34十四、划款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36十五、越权交易......39十六、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估值和会计核算......41十七、资产管理计划的费用与税收......46十八、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分配......50十九、报告义务......52二十、风险揭示......53二十一、资产管理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57二十二、违约责任......60二十三、争议的处理......61二十四、资产管理合同的效力......62一、前言(一)订立本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1、订立本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明确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在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安全,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2、订立本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若因法律法规的制订或修改导致本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冲突的,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各方当事人应及时对本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3、订立本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资产委托人、补仓义务人自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即成为资产管理合同的当事人。在本合同存续期间,资产委托人自全部退出资产管理计划之日起,该资产委托人不再是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人和资产管理合同的当事人。(三)本合同草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接受本合同草案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资产管理计划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没有风险。二、释义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下列用语应当具有如下含义:1、本合同:指资产委托人、补仓义务人、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签署的《平安汇通宋都股份员工持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及其附件,以及对该合同及附件做出的任何有效变更和补充。2、资产委托人:指签订本合同,委托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初始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相应投资风险的自然人、法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特定客户。3、补仓义务人:指签订本合同,在合同规定情况下有义务进行补仓及差额补足的自然人或法人,本资产管理计划补仓义务人特指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4、资产管理人:指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5、资产托管人: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投资顾问: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委托人及补仓义务人知悉并一致同意,本计划聘请【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投资顾问,,为本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顾问服务。7、注册登记机构:指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资产管理计划、本计划、计划:指平安汇通宋都股份员工持股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系本合同下资产管理人向符合条件的特定客户销售的,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产托管人,用以取得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并集合于特定账户进行投资的计划。9、……[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叶季舷
    只出公告股价不涨
    2016-03-18 20:01:08

    回复

  • 关而耻
    配合定增机构出货
    2016-03-18 20:07:00

    回复

  • 缪日宜
    是利好还是利空看不明白
    2016-03-18 20:09:34

    回复

  • 郑志咸
    员工持股计划
    2016-03-18 20:51:32

    回复

  • 蓝希怠
    下周6元。
    2016-03-18 21:20:10

    回复

  • 蒙昨泉
    房好卖,今年业绩至少O.3元
    2016-03-18 21:21:19

    回复

  • 侯定票
    垃圾
    2016-03-18 22:51:04

    回复

  • 束眈
    去年5月6月他们还没有出么?等到跌4倍了还靠公司配合来出?人家都是和你一样的智商?
    2016-03-19 08:56:31

    回复

  • 庞互浪
    2014年12月增发价4.75!2015年9月大股东增持均价6.412元!破5则买入机会,何惧之有!合理股值8至12元!
    2016-03-19 09:16:19

    回复

  • 终束怕
    这哥们是这么认为的机构增发价4.75 人家是3.75卖 不为啥, 任性
    2016-03-19 16:16:36

    回复

  • 郦刹技
    这么想你最好不要到这里来混了!原始股0到1元,那只股都有!
    2016-03-19 22:47:25

    回复

  • 益芽
    2016-04-01 10:06:51

    回复

  • 益东
    2016-04-01 13:09:34

    回复

  • 蒯借
    2016-04-01 13:26:13

    回复

  • 郁根其
    2016-04-01 14:18:47

    回复

  • 庞舷
    似乎在入梦之前
    2017-10-28 17:25:01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