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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发〔2015〕77号 利好文化出版行业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5〕77号《意见》指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权违法犯罪。加大对销售仿冒知名商标、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强化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及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等重点领域的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网络非法转载等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依托国家版权监管平台,扩大版权重点监管范围,将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网络云存储空间、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版权监管。加强网上专利纠纷案件办理和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推进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开展邮件、快件寄递渠道专项执法,重点打击进出口环节“蚂蚁搬家”等各种形式的侵权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网信办、邮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中国政府网 2015-11-11 09:32:36点评:分析人士认为,《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对拥有海量出版及发行权,以及优质的文化内容资源的相关上市公司重大利好,文化出版传媒行业将迎来历史性的黄金发展期。文化出版传媒行业股:出版传媒(601999)、时代出版(600551)、大地传媒(000719)、长江传媒(600757)、中文传媒(600373)、中南传媒(601098)、凤凰传媒(601928)、皖新传媒(601801)、华闻传媒(000793)、粤传媒(002181)、中文在线(300364)、城市传媒(600229)、浙报传媒(600633)、新华传媒(600825)、天舟文化(30014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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