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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31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5-048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应收账款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重要内容提示:●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将享有的对朝川焦化公司等单位的12.56亿元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56亿元。●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一、交易概述为了盘活账面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改善财务状况,本公司拟将享有的对朝川焦化公司等单位的12.56亿元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56亿元。转让完成后,由所转让的应收账款对应债务人承担偿还债务本金及融资费用的义务,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连带责任担保。二、交易标的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享有的对朝川焦化公司、中鸿煤化公司、首山焦化公司、京宝焦化公司的应收账款12.56亿元应收账款。三、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一)交易对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为本次标的应收账款的受让人。信达河南分公司是中国信达的30家分公司之一,成立于1999年,成立时使用的称谓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办事处”,2010年随公司的改制,称谓改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丰产路28号。1999年分公司成立后,累计接收各类银行不良资产232.6亿元,其中实施债转股49.3亿元,减免各种贷款100多亿元,为河南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二)担保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8年 12月 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943,209万元;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号院;法定代表人:梁铁山;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帘子布、工业丝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普通机械、汽车(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车);设备租赁、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禁止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截至 2014年 12 月末,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13,960,992 万元,净资产 2,976,242 万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321,969 万元,利润总额-59,686 万元。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一)本公司享有的对朝川焦化公司、中鸿煤化公司、首山焦化公司、京宝焦化公司等单位的12.56亿元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56亿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该项转让款。(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按协议约定的方式主张对朝川焦化公司、中鸿煤化公司、首山焦化公司、京宝焦化公司等单位的应收账款及利息费用。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转让应收账款主要是为了盘活现有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及时回收流动资金。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收回12.56亿元应收账款,一方面降低了应收账款风险,另一方面加快资金回笼,有效改善现金流状况,进一步支持公司现有生产经营业务。六、备查文件1、平煤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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