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同方股份股吧 > 多元化综合性科技实业孵化器群组的典型代表是同方股份 返回上一页

多元化综合性科技实业孵化器群组的典型代表是同方股份

酆彩咸

(发表于: 同方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多元化综合性科技实业孵化器群组的典型代表是同方股份
清华控股目前形成了六大业务群组并行的产业布局,它们分别是多元化综合性科技实业孵化器、科技产业、创新服务、科技金融、创意产业、在线教育六大群组。这些群组并不是特指哪一家公司,各群组之间相互独立而有关联。多元化综合性科技实业孵化器群组的典型代表是同方股份。除了大家看到的同方笔记本、同方电脑以及E人E本等外,现实生活中机场、海关、地铁等地都用到了同方威视的系列安全产品。此外,同方股份通过转化、孵化、并购重组、参股金融等方式,已从传统的电子设备终端提供商转型为以互联网服务与终端、公共安全、智慧城市、节能环保等产业链为核心,拥有全方位孵化培育创新创业企业能力的企业。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卞姚密
    清华控股企业:我们的目标是减少为个位数。你懂的!
    2015-11-13 14:00:22

    回复

  • 解拿特
    2015-11-13 14:00:37

    回复

  • 彭杷人
    同方同方,百元有望
    2015-11-13 15:27:09

    回复

  • 晁剪。
    查到了,楼主的帖子来源:是清华控股董事长近日答证者问原话,清华控股官方网站有!
    2015-11-13 16:41:13

    回复

  • 索皈
    按照清华控股董事长近日答记者问的说法,清华控股只保留不到十家企业,清华控股其余企业大多装入“大科技孵化器同方股份”,由科技孵化器同方孵化后直接注册上市……这样不难推算出,未来清华控股只控股同方、紫光、诚志等不超过9家公司……
    2015-11-13 16:45:24

    回复

  • 容白
    未来同方赢利模式:第一步,培育企业注册上市;第二步,按二级市场价打九折转让上市公司控股权,留4.99%上市公司股权随时兑现利润分红等
    2015-11-13 16:47:52

    回复

  • 田呢侯
    广大的同方中小股东们坐在家里数钱就行了!
    2015-11-13 16:59:54

    回复

  • 顾舟酒
    未来,同方中小股东坐在家里数钱就行了!
    2015-11-13 17:04:47

    回复

  • 奚兀冰
    同方深圳云计算股份公司应该最先上科创板
    2015-11-13 17:08:57

    回复

  • 严敖眉
    2015-11-13 17:25:43

    回复

  • 盍亦
    当初同方想方设法使同方微电子上了市,定名同方国芯,就是冲着要成为芯片产业的国内龙头、世界顶级的目标去的。800亿元的发展资金为什么不顺理成章的安排给同方,而非得安排给紫光,外界至今看不明白。所谓的理由,紫光的芯片产业基础更好,并不是理由,因为那都是紫光刚刚收购来的。当初收购展讯不交给同方而交给并无主打芯片产业的紫光去办,外界的不明白正是从这里就开始的。现在看,正是为挖走同方的国芯而埋下的伏笔。联系到桑德环境的收购,也是由启迪而不是由同方去收购,这是否也是为日后从同方挖走同方环境等子公司而埋下的伏笔呢。
    2015-11-22 01:13:09

    回复

  • 宿叟
    上述看不明白的事,如果从紫光集团最终或许要上市这个方面看,就能明白了许多。上市前把紫光集团的内含价值搞的越大,上市的标价就越高。因此,立紫光,还有启迪,做清华系的新太子,比任用素有“小清华”美誉的老太子同方,皇帝老子的收益要大得多了去了。为此,老太子同方就必须高风亮节,为壮大新太子们的价值含量作出自己的牺牲。只是,如此一来便坑害了同方的子民。同方现的十个“国芯”都是同方的台柱子,是同方赖以获得长期收益的家底。这是同方的核心利益。作为一家上了市的、现有18万户公众股东持股的股份制企业的大股东清华控股,在实施旗下资产的大整合中,不应该只顾自身的利益需要,而不顾公众股东的利益受损。
    2015-11-22 08:14:43

    回复

  • 市场经济,通行的是等价交换原则;市场竞争,讲究的是公平竞争前提。且不谈以低于市场公允价50%的价格强行收购国芯是否符合等价交换的原则。就说紫光集团收购国芯,做大做强,安排了800亿的各路发展资金予以支持。同方受让大股东的人居和华融泰,也是要求做大做强,不仅没有800亿元的外来资金支持,反而要自掏腰包,刚收入的那个70亿元还没捂热就又将回到大股东的口袋里。如此的厚紫光而Bo同方的做法忒有失公平竞争的前提了吧。记得不久前徐董事长曾对媒体发过感慨,大意是:如果清华产业在一个不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是一件悲哀的事情。怎么一回到家里,自己也有了如此不公的操行?
    2015-11-22 08:35:16

    回复

  • 乜才范
    2015-11-22 08:57:46

    回复

  • 成癸桶
    2015-11-22 15:35:10

    回复

  • 国局珠
    2015-11-22 15:48:51

    回复

  • 经住周
    2015-12-07 15:22:19

    回复

  • 江栅季
    辰安科技上市一年后向同方定向增发,从而实现同方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资产整体上市,辰安科技千亿市值不是梦……
    2015-12-10 11:11:41

    回复

  • 徐店
    辰安科技的控股股东是清华控股旗下的子公司,上市一年后按照20个交易日的均价再倒给同方,这岂不又成了清华控股把同方当作自己提款机的一个典型案例, 呵呵。
    2015-12-20 18:35:08

    回复

  • 蒯冕
    2015-12-20 19:02:15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