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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请大家参照讨论!’

冷翌

(发表于: 韦尔股份股吧   更新时间: )
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请大家参照讨论!’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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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谷偶
    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珠海融峰占有11.878%的股权,能够将豪威33位股东的87%股权买去吗?
    2017-09-22 11: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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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桑伍破
    我国《公司法》第71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7-09-22 11: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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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束工吹
    三十日内答复,闻泰顶格日期答复不同意,很明显了是在拖延时间,韦尔不要给他这个机会,抓紧时间搞定
    2017-09-22 1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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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晁牲闪
    珠海融峰已经在30日内答复了。并且表示行使“优先购买权”。程序已经走到了这步。 现状是33位股东已经与韦尔达成了转让协议。按照合同法的规定,33个股东中谁转让给珠海融峰,谁将承担股权转让金10%以上违约责任。 珠海融峰“优先购买”谁的股权?谁愿意在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卖股权给珠海融峰?
    2017-09-22 12: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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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易倘梁
    公司法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分析:33位股东86%的份额(超过半数)事实上已经同意,韦尔再进一步确认。珠海融锋只占13%份额,根本未达到此款规定的过半数以上的股东。此款规定珠海融锋不能主张权利。置顶报道:2016年11月4日签署的《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公司章程》等文件,北京豪威的任何一方股东不得转让其在北京豪威的任何股权,除非拟转让股权的一方就该转让获得其他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北京豪威的公司章程是否违反公司法?
    2017-09-22 12: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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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炊布
    公司法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分析:33位股东86%的份额(超过半数)事实上已经同意,韦尔再进一步确认。珠海融锋只占13%份额,根本未达到此款规定的过半数以上的股东。此款规定珠海融锋不能主张权利。置顶报道:2016年11月4日签署的《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公司章程》等文件,北京豪威的任何一方股东不得转让其在北京豪威的任何股权,除非拟转让股权的一方就该转让获得其他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分析:其他各方是所有股东吗?北京豪威的公司章程是否违反公司法?
    2017-09-22 12: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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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件吝
    应该没有违反公司法。
    2017-09-22 12: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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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邴贩妲
    三思兄,你的分析似乎不对,建议你去看看“这一路上”的解析。
    2017-09-22 12: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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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霍修浙
    如果说到11月4号以后还没有复牌,说明重组还有希望。
    2017-09-22 12: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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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祝征
    三思兄,你的分析似乎不对,建议你去看看“这一路上”的解析。
    2017-09-22 12: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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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斗岭
    会在之前复牌的,
    2017-09-22 1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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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佐
    其他股东半数是指同意之外的,刚好还有两位,一位不表态,一位就是珠海。
    2017-09-22 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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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凌
    你太认真
    2017-09-22 13: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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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苗犀
    你的意思是说在这之前复牌意味重组失败????????
    2017-09-22 13: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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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抑
    都歇歇吧
    2017-09-22 13: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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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仰底站
    哈哈。急
    2017-09-22 13: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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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扈所炷
    我国《公司法》第71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北京豪威的公司章程没有违反规定。都是接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召开股东大会,修改“2016年11月4日签署的《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公司章程》等文件,北京豪威的任何一方股东不得转让其在北京豪威的任何股权,除非拟转让股权的一方就该转让获得其他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这个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该公司的章程非修改掉这个规定不可。 只要修改了章程,珠海融峰的优先购买权就成了“无的之矢”。购买谁的股权?”
    2017-09-22 13: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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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沃舟佘
    我两个账户满仓不比你们急,今天中签个新股国芳集团。
    2017-09-22 13: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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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孟机均
    机器人天天顶贴,一看就知道是哪家大机构。他们不比咱们急,昨天开始竟然偶尔出现散户式发帖。
    2017-09-22 13: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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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芽仞
    韦尔的公告显示1.对重组韦豪有备而来,志在必得。2.推进重组的各项工作都符合法律依据。否则,在二、重组相关重大事项中 无须提“与需要进一步同北京豪威股东沟通以明确其出售意向,根据反馈调整公司重组方案”。更无须提GZW受让股权一事,(只是谈判对手的无变化,不是重大风险)。两项提示是向珠海融锋展示韦尔奉陪到底的决心,GZW的出现可能是进一步对融锋的震慑,本可以不出现在公告中。
    2017-09-22 13: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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