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欧派家居股吧 >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6年7月8日报送) 返回上一页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6年7月8日报送)

戴畏奏

(发表于: 欧派家居股吧   更新时间: )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6年7月8日报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7-14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 366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1-1-2发行概况本次发行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不超过5,000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即老股转让)数量不超过 2,500 万股,且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与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总量不超过 5,000 万股。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与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且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与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之和(最终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需满足上市条件。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元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 【】万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公司控股股东姚良松和股东姚良柏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声明:本公司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之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1-1-3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 2)、( 3)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本公司股东姚良胜、王欢、胡旭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股东红星喜兆、天欧投资、中天基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股东刘莹(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行政总经理张金良之妻)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配偶张金良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配偶张金良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 2)、( 3)承诺不因张金良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谭钦兴、杨耀兴、黄满祥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2)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1-1-4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上述( 2)、( 3)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