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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公司董、监、管等控制公司是公司法赋予的权力

羊皓

(发表于: 万科A股吧   更新时间: )
万科公司董、监、管等控制公司是公司法赋予的权力
别总拿什么股东说了算做说辞误导大众赞同大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经营管理,你们懂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及什么叫企业法人财产权吗?知道大股东、控股股东都只能通过股东大会才能行使股东的权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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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莫妇玄
    大股东罢免董事是公司法赋予的权力,总统都可以中途弹劾罢免,凭什么董事就不能罢免???
    2016-07-24 14: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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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季西偕
    董监高控制公司没有问题,但他能控制股东吗?能选择股东吗?可见王石支持者最善于偷换概念。
    2016-07-24 14: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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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纱恰
    是的,现在万科的事好像也只有你几个懂。说白了,SB们投钱雇你们管家,你们不让SB进门,还反咬一口要打主子呗。少来高深的这权那权的。常识懂不懂?你是地球人吗?
    2016-07-24 14: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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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扈畔就
    管家就是中小股东的看门狗,我们想换谁都行,即使换错了也是我们的权利! 我们中小股东是拿真金白银买的万科,凭什么说是王十的万科? 老不死的东西!
    2016-07-24 14: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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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执江
    带点脑子吧,都说了大股东也只能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力,你大股东不召集开股东会直接干预董、监、管的工作,甚至要全面罢免他们,那真不合程序,懂吗?要罢免,也是股东大会决议罢免,你大股东还真没有这个直接的权力, 明白吗?
    2016-07-24 1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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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促
    万科董监高要控制股东?你这话从何说起呢?他们出于公司安全与平稳健康发展考虑,而对一些可能危害公司的资本表示不欢迎的态度,这是他们尽职责的表现,在西方企业并购案中也有许多先例,事实也证明万科们的担心也不是多余的。
    2016-07-24 16: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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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陶弋娱
    你这是土财主的思维,你知道万科是上市公司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吗?
    2016-07-24 16: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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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空戌娜
    都说了大股东也只能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力,你大股东不召集开股东会直接干预董、监、管的工作,甚至要全面罢免他们,那真不合程序,懂吗?要罢免,也是股东大会决议罢免,你大股东还真没有这个直接的权力, 明白吗?
    2016-07-24 16: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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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巨
    那是在外国
    2016-07-24 16: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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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栾合周
    公司法也给了我们改组懂事会的权利,强烈要求召开股东大会,改组懂事会,一名小股东
    2016-07-24 16: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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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胃
    你知道什么叫信托关系吗?把信托关系理解为仆从关系,把社会精英贬损为看门狗,把对中国经济发展有杰出贡献的人称为老不死,请问你是谁?
    2016-07-24 16: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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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轩春
    想改组董事会?那去召开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啊,干嘛不去召开股东大会而直接公开要罢免公司董、监、高?这是严重损害万科商誉,扰乱万科经营管理的行为。
    2016-07-24 16: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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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皂吟
    万科这几个管家已经滴水不进,无法无天了!
    2016-07-24 16: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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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傅依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当然要说明理由啊,理由就是要改组懂事会,因为他们没有维护股东的权利,你是股东吗,不是别比比
    2016-07-24 16:3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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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蒲奔仓
    直至现在,宝能有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吗?所以,你说的不过是托词,在法律上也不能成为免除宝能损害万科无形资产价值、扰乱万科经营管理秩序责任的理由。
    2016-07-24 16: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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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茅亥拒
    怎么这么多素质低下的王屎的狗!宝能已经提请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但董事会拒绝了。宝能只能3个月后自行召开股东大会(提前45天通知各参会股东)!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万科才写的举报信,举报信的目的,就是希望证监会否定宝能股份的表决权!至于你说的无形资产,经营秩序都是屁话,你上市就是卖的,我买了,就这么简单!资金合规与否证监会已给定论!事实上,损害万科形象,打压万科股价的正是那些有情怀的无赖!
    2016-07-24 17: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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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古炸他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维护广大购买万科股票的散民利益,为维护中国股票市场的稳定,为维护中国股票市场的法制建设要求万科股东(尤其是华润),坚决要对万科管理层追究违法违规披露重大信息(这个是被中国证监会定性了的)责任
    2016-07-24 17: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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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郁卓伴
    说得好!万科是上市公司并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根据万科制定的现代企业制度,黑石交易于6月21日通过万科董事会审议,万科发言人可以在7月9日对外回复说没听过这桩交易,还可以在7月12日发布公告自行打脸。这种现代企业制度好的不能再好了!
    2016-07-24 17: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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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濮白闭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维护广大购买万科股票的散民利益,为维护中国股票市场的稳定,为维护中国股票市场的法制建设要求万科股东(尤其是华润),坚决要对万科管理层追究违法违规披露重大信息(这个是被中国证监会定性了的)责任
    2016-07-24 17: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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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沿查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维护广大购买万科股票的散民利益,为维护中国股票市场的稳定,为维护中国股票市场的法制建设要求万科股东(尤其是华润),坚决要对万科管理层追究违法违规披露重大信息(这个是被中国证监会定性了的)责任
    2016-07-24 17: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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