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全新好股吧 > 全新好:关于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案件进展公告 返回上一页

全新好:关于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案件进展公告

桑沙

(发表于: 全新好股吧   更新时间: )
全新好:关于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案件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5-13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6—076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案件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名: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发布《关于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产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撤销公司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及判决公司相关股东会相关决议无效,具体诉讼请求为:原告: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彪被告: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健勇原告方诉讼请求:(一)撤销被告第九次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关于受让乐君(海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签订相关协议并拟对其认缴增资的议案》(决议二)的决议;(二)判决被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至第八项决议无效;(三)判决被告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对上海量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决议(决议一)无效;(四)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收到起诉状后,公司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并于2016年5月11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三份《民事裁定书》(【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5718—15720号),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上述三个案件作出裁定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试用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罗洞舍
    钱景无限
    2016-05-12 18:43:39

    回复

  • 弓丘幼
    好消息啊哈哈
    2016-05-12 18:47:59

    回复

  • 戎匹抗
    数钱了
    2016-05-12 18:48:27

    回复

  • 项彩眠
    景无限
    2016-05-12 18:49:10

    回复

  • 程圃彦
    钱景无限
    2016-05-12 18:49:33

    回复

  • 桂咸冰
    从现在开始好消息会源源不断滴
    2016-05-12 18:57:36

    回复

  • 葛枚底
    从现在开始好消息源源不断
    2016-05-12 19:00:05

    回复

  • 毋河和
    从现在开始好消息会源源不断的发布。
    2016-05-12 19:30:40

    回复

  • 经仟畔
    从现在开始好消息会源源不断的发布。
    2016-05-12 19:32:48

    回复

  • 范旭纣
    加油全新好!!
    2016-05-12 19:36:42

    回复

  • 夏炷丸
    法院已驳回原告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
    2016-05-12 19:47:48

    回复

  • 倪灰
    全新好,股民梦。
    2016-05-12 19:55:21

    回复

  • 祁崃
    好家伙。厉害。
    2016-05-12 20:11:18

    回复

  • 逮正狩
    阅!~~
    2016-05-12 20:21:01

    回复

  • 缪启向
    这几天别的股亏得一踏糊涂、全指望这个回本解套了…希望利好不断、涨停板也不断
    2016-05-12 21:05:34

    回复

  • 充俸
    深圳哪里。。兄弟
    2016-05-12 21:09:09

    回复

  • 莘桂川
    加油000007
    2016-05-12 22:02:42

    回复

  • 易旭
    2016-05-12 22:40:28

    回复

  • 霍相肩
    坐等数钞票。
    2016-05-12 22:52:27

    回复

  • 富沓
    (
    2016-05-12 23:02:22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