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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施庶均

(发表于: 绿景控股股吧   更新时间: )
绿景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9-06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公司因对规则的理解差异而未将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丹巴达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参与本次认购作为关联交易披露,鉴于相关发行对象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开披露,且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余斌、林圣杰、陈玉峰均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无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故上述事项不影响上述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不影响本次发行的方案及与发行对象签订的相关协议。该等关联交易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内容推进相关工作;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关于与部分发行对象签订合作协议之关联交易的事项由于对规则的理解差异,公司在此前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未将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纪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未按照关联交易履行审批程序、未按照关联交易类别进行信息披露;现公司董事会按照关联交易对上述事项再次予以审议,全体董事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无关联关系,故无需回避表决。该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交易金额,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张在强、麦昊天、李文婷二一六年九月五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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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皮子峥
    好事吗
    2016-09-05 18: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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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廖娃町
    没事,增发照常进行
    2016-09-05 18: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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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以
    全是关联啊,可惜今天已清仓了。可惜可惜可惜真可惜,重要的事要说三遍
    2016-09-05 19: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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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卓事
    理解差异!?可能吗,放屁
    2016-09-05 20: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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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奸舌
    2016-09-05 22: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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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屈副宫
    清仓是正确的
    2016-09-06 06: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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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敖眉
    想说什么
    2016-09-06 09: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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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杜佛
    十块多的增发价,你有份吗,给我我也要,三年又如何,明摆着一块变二块,这么好的事小股东怎么就没份呢
    2016-09-06 14: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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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钱页梃
    3年,如果只是1块变2块,谁愿意投?资本市场的投资,没有个5-10倍谁愿意进来风险投资?绿景如果布局完成,你说多少市值是合理的?我认为800-1000亿是正常的,股价就应该在80-100元之间,问题是:你的耐心够吗?
    2016-09-06 14: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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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赦
    山晓云杨
    2016-09-10 16: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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