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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股份: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干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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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27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4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重要提示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二、会议召开的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26日下午2时30分;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下午3:00 至2017年7月26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9号万泽大厦四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振光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三、会议的出席情况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7人,代表股份266,557,06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54.20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3人,代表股份数266,470,70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4.18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4人,代表股份数86,36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1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8,946,1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819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根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情况,会议审议及表决结果如下:审议通过《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66,535,701 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99.9920%;反对21,368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008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数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24,8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11%;反对2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38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2、律师姓名:彭文文、李敏律师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六、备查文件1、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7月26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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