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绵石投资股吧 > 万达手撕绵石投资 称借壳失败系对方炒作行为 返回上一页

万达手撕绵石投资 称借壳失败系对方炒作行为

卞姻妞

(发表于: 绵石投资股吧   更新时间: )
万达手撕绵石投资 称借壳失败系对方炒作行为
来源:中国网 编辑:东方财富网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郁卓伴
    去大智慧F10看看,只有002516才是正宗万达私有概念
    2016-11-22 17:33:34

    回复

  • 余宣
    截至收盘报价14.74元,涨幅9.99%。不好意思,纠正一下:截至收盘报价15.74元,涨幅9.99%。
    2016-11-22 17:36:21

    回复

  • 芮羞的
    绵石不可能傻到无中生有吧,停牌复牌证劵交易所应该核查过吧。不会是MS提的条件万达不同意一直拖,才有了棉石单独发公告复牌,万达……
    2016-11-22 17:46:07

    回复

  • 井烟
    明天.等跌吧
    2016-11-22 18:11:39

    回复

  • 充机娄
    应该是最初老王翘起的,开出的条件过低,绵石反复沟通无果。后面老王有心了,但绵石已心灰意冷!老王面子上过不去才有此一说!
    2016-11-22 18:17:30

    回复

  • 危文他
    完了,脸被打了
    2016-11-22 18:21:52

    回复

  • 巫庇沈
    002016有希望
    2016-11-22 18:28:01

    回复

  • 邓见江
    希望万达急速借壳,否则盼老了就吃之无味。
    2016-11-22 19:18:30

    回复

  • 云含正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四条,并购重组中停牌时间的基本规定是:“上市公司应当在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各方初步达成实质性意向,或者虽未达成实质性意向但预计该信息难以保密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根据交易所《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第一条,如公司申请停牌时,无法确定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以重要事项待公告为理由向交易所申请停牌。
    2016-11-22 19:26:57

    回复

  • 巴抑
    万达当中国人民是弱智,绵石没跟你谈,为不说跟马云、马化腾谈。停牌要提供材料,交易所才同意停牌,俩个月哦绵石跟狗谈!历来双方谈,都要中介牵线的,难道人家会自己送上门吗。
    2016-11-22 19:37:27

    回复

  • 蓝希怠
    鬼打鬼
    2016-11-22 19:40:38

    回复

  • 解件尹
    除了绵世投资,那家公司书面敢说,和万达有过接触?如造谣,可以发律师函条条大路通罗马,为什么非要专注万达重组,重组不行就终止,难道每家公司都成功吗?绵石在深沪股市中絶对牛,要需要多大的勇气和胆量!
    2016-11-22 20:13:28

    回复

  • 郑近
    监管介入调查不就行了吗?
    2016-11-22 23:50:20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