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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公司章程》修正案

(发表于: 阳光城股吧   更新时间: )
阳光城:《公司章程》修正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6-2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办理工商备案等相关手续。原条款为: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局设董事局主席1人,董事局副主席若干人。董事局主席和董事局副主席由董事局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修改为:“董事局设董事局主席1人,执行董事长1人,董事局副主席若干人。董事局主席、执行董事长和董事局副主席由董事局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修正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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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黎丑相
    说真话真的这么大压力吗?
    2017-07-02 01: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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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勾叙然
    散户给你融资机会,谁给散户投资机会?
    2017-07-02 01: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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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魏冷恕
    锁定期一到,解禁股清仓式减持,四大报怎么看?
    2017-07-08 14: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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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焦汝
    惹不起,躲得起!
    2017-07-08 14: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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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隗光羊
    如果没影响,就每天20支。
    2017-07-08 14: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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