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网站 > 股吧论坛 > *ST华泽股吧 > 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168 号 返回上一页

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168 号

寇沐

(发表于: *ST华泽股吧   更新时间: )
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168 号
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168 号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9 月 27 日,你公司披露公司拟换届的董事及监事候选人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董事会换届议案。我部关注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应虎、朱若甫,监事候选人朱小卫于 2016 年 7 月 8 日被我所公公开谴责,且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仍处于立案调查过程中。王应虎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我部对此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就下列问题于你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说明,涉及信息披露的请及时公告:1.请结合王应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原因、非经常性资金占用、重组业绩承诺未履行等情形说明提名王应虎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若不符合,请及时予以更换或撤回。2.请按照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的规定,补充说明提名王应虎和朱若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小卫为监事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是否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3.请你公司及时对我部 9 月 5 日发出的半年报问询函【2016】第26 号、9 月 8 日发出的关注函【2016】第 151 号、9 月 13 日发出的关注函【2016】第 155 号和 9 月 15 日发出的关注函【2016】第 159 号进行回复。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函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2016 年 9 月 29 日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 马沛艾
    顶到首页
    2016-09-30 09:38:04

    回复

  • 武放
    为什么敢这么肆无忌惮?
    2016-09-30 09:54:21

    回复

  • 勾叙然
    莫非华泽不在深交所交易 完全无视交易所的关注函了
    2016-09-30 11:42:34

    回复

  • 酆券爹
    顶,这个破公司,害死我们小散了,这三个王八蛋!
    2016-09-30 11:55:11

    回复

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发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