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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派神: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法律顾问的事前认可意见

籍梗钏

(发表于: 三毛派神股吧   更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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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7-06

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法律顾问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顾问事项,我们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认真审核了拟聘任的法律顾问的资质情况,认为: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能满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法律顾问的要求。公司此次更换法律顾问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法律顾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张海英、 方文彬、 马建兵兰州三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6年7月5日[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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