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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新规应增加中小股东保护条款,即方案中写的增发价须为最低价,实际增发价只能高不能低理由:资产评估,重组方案均为专业人士所为,作为中小股东没有能力来判断其真实性

盍旋

(发表于: 维科精华股吧   更新时间: )
重组新规应增加中小股东保护条款,即方案中写的增发价须为最低价,实际增发价只能高不能低理由:资产评估,重组方案均为专业人士所为,作为中小股东没有能力来判断其真实性
重组新规应增加中小股东保护条款,即方案中写的增发价须为最低价,实际增发价只能高不能低理由:资产评估,重组方案均为专业人士所为,作为中小股东没有能力来判断其真实性,只能以公告作为买卖决策依据,如果像维科这样,13.63增发价而最后如果以9左右增发这样明目张胆卑劣行为得逞,这将本意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组新规置于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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