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入门基础知识网 > 基金理财 > 如何买基金 > 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现行的约束机制 返回上一页

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现行的约束机制

编辑 : 王远   发布时间: 2017.08.06 23:37:58   消息来源: 要理财 阅读数: 628 收藏数: 0 + 收藏 +赞(0)
“无义务即无权利”。通常情况下,是从以下几方面对普通合伙人的行为加以限制的: (1)投入资本的限制。要求普通合伙人必须投入一定比例的资本,通常是要求普通合伙人投入基金...

“无义务即无权利”。通常情况下,是从以下几方面对普通合伙人的行为加以限制的:

(1)投入资本的限制。要求普通合伙人必须投入一定比例的资本,通常是要求普通合伙人投入基金资本总额1%的资本,旨在使普通合伙人既是要素投入者,又是剩余索取者,以使普通合伙人成为自己资产的代理者,自行承担部分代理成本。

(2)信义义务的限制。合伙协议中通常会包含:无利益冲突条款,即普通合伙人自身的利益与客户的利益不能冲突,所服务的客户与客户之间的利益亦不能冲突。无盈利规则条款,即普通合伙人不能以其职位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保密义务条款,即普通合伙人不能为了自身或他人的利益而使用在行使职责时获得的秘密信息。普通合伙人亦不得随意为合伙基金对外举债。

(3)投资的限制。例如,明确约定合伙基金只投资于成熟期的Pre-IPO项目,对单个企业的投资不得超过合伙基金成立时认缴出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不得从事房地产领域的投资和向他人贷款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

(4)转让财产的限制。在合伙基金存续期间,普通合伙人一律不得向其他合伙人或任何第三人转让其在合伙基金中的财产。

(5)对募集新基金的限制。募集新的基金虽然会增加普通合伙人的收入,但也会分散他们对现有基金的关注程度。因此,通常会限制普通合伙人在合伙基金存续的前期不得募集新的基金。

(6)会议报告的限制。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管理人组成的三方会议,向有限合伙人汇报投资经营情况。同时,普通合伙人必须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所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变动等情况。

(7)利润分配的约束。通常情况下,是有限合伙人收回投资后普通合伙人才能参与分配,在此之前普通合伙人只能收取管理费,管理费以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固定数额为准,超出部分有限合伙人不另行支付。

(8)存续期限的制约。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的生命周期通常为5至10年。具体的存续期间由合伙协议加以规定,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延长,但一般最多只能延长4年,到期必须对基金进行清算。

 

声明:如本站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邮箱:wangshiyuan@epins.cn 我们将迅速删除。

 

如何买基金最新文章

MORE+
 

热词推荐

MORE+

股吧论坛最新帖子

MORE+